第五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智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数字化信息服务平台并及时更新,提升旅游行业公共服务能力,无偿提供旅游市场相关信息和咨询服务。

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