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报告的听取和审议第三十七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听取报告后,召开分组会议对报告进行审议,也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5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