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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四章 报告的听取和审议

第三十六条

有效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主任会议可以决定将报告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委托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工作委员会研究,提出意见,并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汇报。

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7月25日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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