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细河保护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第十八条有效细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划,坚持节水优先,实行统一配置,遵循总量控制,统筹当地水和外调水、常规水和非常规水,根据水情变化进行动态调整。地方法规 · 阜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