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六章 其他规定第七十四条有效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地方性法规并附修改意见的,由常务委员会按照修改意见修改后公布地方性法规。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