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地方性法规立项和法规草案的起草第二十条有效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主任会议讨论通过,按照程序报请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5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