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潮汕传统民居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国有潮汕传统民居市场化运作获得的收益,应当主要用于民居的日常维护和修缮,以及用于改善周边公共环境等公共服务用途。鼓励金融和保险机构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潮汕传统民居的保护利用提供融资、保险、担保和普惠金融支持等服务。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