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反间谍工作条例/第六章 工作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依法采取征用措施的,应当经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征用决定书,并记录交接情况。紧急情况下,国家安全机关执法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实施征用,在四十八小时以内补办手续。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