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条

已修改

市房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制定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对前期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进行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