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部队在执行军事演习、野营拉练、抢险救灾等重大任务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方便条件;车辆通过时,公安交通部门应当保证其优先通行。

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