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五十条有效机动车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进出停车泊位时不得阻碍其他车辆或者行人正常通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