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零二条有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6月1日第一百零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