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第二章 学校国防教育第十九条有效普通高等学校、高中阶段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军事训练大纲,加强军事技能训练,磨练学生意志品质,增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军事训练水平。学生军事训练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中央军事委员会机关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2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