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市综合执法部门对于区综合执法部门和街道执法队管辖的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由本部门管辖的,可以直接查处。

区综合执法部门对于街道执法队管辖的案件,认为确有必要由本部门管辖的,可以直接查处。

法规性决定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