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权限和程序第五十六条有效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可以协同省或者其他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或者有关区域内实施。地方法规 · 中山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2日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