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基层公共卫生服务条例/第五章 融合促进第二十九条有效镇卫生院应当提供住院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结合实际提供住院治疗服务,提升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诊疗水平,提高康复、护理床位比例。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周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合作共建,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住院治疗、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地方法规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