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煤矸石,是指煤炭采选企业在开拓掘进、采煤和煤炭洗选等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固体废物。地方法规 · 七台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