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邮政条例/第二章 邮政设施第七条有效邮政设施的布局和建设应当满足保障邮政普遍服务的需要。邮政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按照国家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组织制定邮政设施建设专项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邮政设施建设专项规划纳入当地城乡规划。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