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五章 奖惩第五十三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