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