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职业中介机构未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放置许可证,公示从业人员姓名、照片等信息,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者未建立服务台账及虽建立服务台账但未记录服务对象、服务过程、服务结果和收费情况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未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或者未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放置营业执照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