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未成年人科普工作,在未成年人中倡导科学精神,培养对科学的兴趣和爱好,普及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心理生理健康、安全避险等知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