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重点人群科普第八条有效科普工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者、公务员是科普工作的重点人群。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点人群科普工作,提高重点人群的科学素质,带动全体公民科学素质的整体提高。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