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科普是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发展科普事业是本省的长期任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