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四章 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第二十八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科技创新人才发展规划,建立培养、引进科技创新人才的扶持机制和科技创新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完善科技创新人才培养选拔制度,实施重点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