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修改

自主知识产权项目首先在本省转化使用的,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立项、土地、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