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第三章 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第二十五条已修改自主知识产权项目首先在本省转化使用的,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项目立项、土地、场所等方面给予支持。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