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章 组织实施第七条有效鼓励农业科研机构、农业试验示范单位独立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研机构为推进其科技成果转化,可以依法经营其独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并经过审定的优良品种(组合),以及其他农业科技产品。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1月25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