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保护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身自由的规定第四条有效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施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刑事审判以及强制措施或者处罚时,执行机关应当立即书面报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