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旅游高峰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采取疏导、管制措施,保障交通畅通。机场、车站、景区等应当增设临时停车场、上下客站点,增加中转车辆。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