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品开发第三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开发具有山西特色的旅游商品,在旅游目的地、旅游集散地、交通枢纽地等建设旅游商品展销中心,为旅游者购物提供便捷服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