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鼓励利用历史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长城文化、晋商文化、民俗文化、工业文化等研学素材,开发研学旅游产品,建设研学旅游基地,发展研学旅游。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