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工程服务第二十一条有效委托单位应当在监理实施前,将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监理权限、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应当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并按照要求提供技术、经济资料。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