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四章 工程服务第二十条有效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单位负责,不得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