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物业保修金管理使用办法和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协议、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等示范文本。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7日第六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