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业主组织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县级物业主管部门接受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发放备案证明。业主委员会设立业主共有资金账户,可以继续使用筹备经费账户;不使用筹备经费账户的,也可以持备案证明向金融机构申请开立账户。属于业主共有的资金和共有物业经营收益,不得以个人和其他单位的名义进行存储和管理。地方法规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