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托育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培育支持第二十三条有效支持医疗保健服务与托育服务融合发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育结合托育服务,指导或者参与托育服务组织开展膳食营养、体格锻炼、疾病防治等卫生保健工作。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0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