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四章 综合治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的实际需要,通过建立健全联合执法、社会参与、奖惩等工作机制,依法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