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违法建设治理条例/第三章 调查处理第二十条有效第十九条规定以外的违法建设,均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对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由查处机关依法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地方法规 · 宜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