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城市道路两侧人行道宽度应当满足行道树的栽植和生长条件。行道树栽植应当符合行车视线、行车净空、行人通行等交通安全要求。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