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川剧保护传承条例第十九条有效省和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川剧艺术表演团体的指导,提升川剧艺术创作水平,完善川剧创作演出评价机制;组织对濒临失传的经典传统剧目、曲牌进行记录整理和复排演出;通过公开征集、买断移植等方式扶持新编原创和整理改编的优秀川剧剧本;利用文化资源数据库,逐步完善川剧剧目等数据共享平台。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