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对汇入鄱阳湖的主要河流,实行行政区界上下游水体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控制目标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主要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由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交接断面水质监测结果作为环境保护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水环境质量监测信息。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