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武夷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章 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在江西武夷山保护区内开展科学研究、调查观测、教学实习以及采集野生动植物标本等活动的,应当及时清理活动产生的垃圾,并向江西武夷山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活动成果副本。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