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管理第二十七条已修改风景区管理机构应当确定各景区、景点的环境容量和游览线路,做好旅游旺季游览者的疏导工作,加强对导游和服务人员的管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1月27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