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省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

鼓励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实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标准化管理。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