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办法/第二章 煤炭生产开发规划与煤矿建设第九条有效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投入使用。煤矿建设应当接受煤炭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变更设计或者施工图,须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