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煤矿企业工会应当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对企业行政方面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等情况,提出建议并予以监督。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