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投票结束后,投票站的票箱和流动票箱应当密封投票口,并分别由三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护送到选举大会会场,与选举大会会场的票箱同时当众开启,在监票人的监督下公开唱票、计票。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