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生态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生态公园安全保障制度,合理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救生艇、救生圈等设施。生态公园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巡查,在崩塌、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区域周围,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栏等安全设施,并对危险的区域进行加固处理。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8月3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