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四章 法规解释第六十四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对地方性法规的解释要求进行审查,认为有必要作出解释的,应当拟订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由主任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地方法规 · 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4年8月2日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