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有效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适用本条例有关行政机关的规定。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28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